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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意向性构造的伦理维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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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伟伟 张艳梅 《晋中学院学报》 2023年第2期29-35,共7页
人工智能伦理约束规则的建立,是人工智能意向性构造的必经过程,也是衡量人工智能意向性能力的一个更高层次的标志。人工智能的意向性构造具有其内在的技术本体论定位,这种本体论定位决定了人工智能必须符合人类社会追求规范、规则的伦... 人工智能伦理约束规则的建立,是人工智能意向性构造的必经过程,也是衡量人工智能意向性能力的一个更高层次的标志。人工智能的意向性构造具有其内在的技术本体论定位,这种本体论定位决定了人工智能必须符合人类社会追求规范、规则的伦理道德要求,其伦理定位问题是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基础上发展到更高阶段的自然结果,是一种技术与社会之间关系平衡的结果。人工智能的意向性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人类的尊严和价值,必须打破那种技术“价值无涉”的理念,将价值概念植入人工智能意向性构造的整体机制之中,从而在技术进步的整体视野下为人工智能的意向性构造赋予一种全面的、合理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伦理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意向性 伦理规范 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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