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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与计量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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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奇鹏 《商业会计》 2006年第02S期41-42,共2页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就资产减值的定义做了明确说明,即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价值)的差额。,其中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账面价值是指资产的账面...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就资产减值的定义做了明确说明,即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价值)的差额。,其中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账面价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值。此处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使用价值是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减值会计,就是资产在期末时,按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并将资产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的一种会计核算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资产减值会计 计量 可收回价值 可收回金额 账面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 销售价格 未来现金流量 会计核算模式 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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