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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农地保护及其对我国耕地保护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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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茵茵 黄伟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2期17-22,共6页
本文在介绍农地减少给美国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生态问题的基础上 ,阐述了美国保护农地政策依据和主要措施及其特点。同时 ,对当今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难题进行了客观分析 。
关键词 美国 农地保护 耕地保护 中国 经验借鉴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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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属性——与《浅析“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属性》作者商榷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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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翰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59-60,共2页
“责令限期拆除"不是行政处罚吗? 《中国土地》2012年第10期刊登重庆市开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官强同志《浅析“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属性》(以下称《浅析》)一文,认为“责令限期拆除”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强制,理由为:
关键词 法律属性 拆除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作者 《中国土地》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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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市县级土地审批水平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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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康模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33-34,共2页
在土地管理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市、县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决定事项具有不同于其他行政审批决定事项的独自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提高审批水平。
关键词 土地审批 市县级 土地管理部门 法律法规 行政审批 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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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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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元东 曲健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56-56,共1页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行使方面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不完全的使用权,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行使处分权。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时常...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行使方面是不同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拥有不完全的使用权,对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行使处分权。但在土地管理实践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时常发生,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性质、原因、审批程序等,对我们做好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使用权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 权利行使 管理实践 审批程序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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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例尺数字成图系统在矿山地形测量中的应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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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桂姬 高春辉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3年第4期41-43,共3页
介绍目前采用的大比例尺数字成图系统的应用过程 ,分析该成图方法的特点和精度 ,说明该系统成图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关键词 大比例尺 数字成图 地形测量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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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非法占地如何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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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健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34-35,共2页
问题一:查处非法占用未利用地的适用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关键词 非法占地 查处 《土地管理法》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非法占用 适用法律 未利用地 欺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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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用地:困惑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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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健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1期42-44,共3页
查处违法用地的困惑当前,土地执法监察查处的各类案件中,违法用地建设案件所占数量多、查处难度大且社会效果差。为什么会造成如此局面?细细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制止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7条规定:国土部门... 查处违法用地的困惑当前,土地执法监察查处的各类案件中,违法用地建设案件所占数量多、查处难度大且社会效果差。为什么会造成如此局面?细细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制止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7条规定:国土部门发现违法用地后,对于违法用地的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对于当事人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法律没有继续赋予国土部门相应的强制手段,予以进一步制止,使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当事人缺乏威慑力,难以及时有效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用地行为 查处 《土地管理法》 违法行为 土地执法监察 国土部门 当事人 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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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允许“空地”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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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健 刘文君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33-34,共2页
按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完成房屋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及成片开发土地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土地(简称"空地"),是不能转让的。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应适当调整,即"空地... 按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完成房屋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及成片开发土地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土地(简称"空地"),是不能转让的。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应适当调整,即"空地"应允许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业用地 受让人 房屋开发 出让方式 成片开发 闲置土地处置 国土资源 抵押权人 开发利用 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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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转让登记应以地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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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健 高晓军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41-41,共1页
关键词 房地产权转让登记工作 土地变更登记 行政管理程序 中国 土地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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