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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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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根生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18期187-189,共3页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宏伟目标,也是一套科学理论,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性意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宏伟目标,也是一套科学理论,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能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性意义。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重大工程,由于湾区间存在自然环境不同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政治因素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面临机遇又有着巨大的挑战,因此应遵循中国式现代化的合作共赢精神,从市场主导、主体以及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出发探索有效实现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粤港澳大湾区 法治化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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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市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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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谢沂廷 《海南金融》 2023年第9期54-64,共11页
国际绿色金融与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蕴含巨大潜力。绿色债券是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特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此类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从粤港澳三地绿债发行指引、激励政策、监管制度等三方面分析,尽管在许多领域领先全国发... 国际绿色金融与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蕴含巨大潜力。绿色债券是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特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此类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从粤港澳三地绿债发行指引、激励政策、监管制度等三方面分析,尽管在许多领域领先全国发展水平,但粤港澳大湾区的绿债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区际绿债市场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面临联通性较低、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跨境监管制度缺位等问题。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债市场发展路径,要构建良好的绿债市场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建立完善的大湾区跨境金融监管机制。从“减成本、保收益、降风险、增补贴、强监管”等方面入手,为粤港澳大湾区绿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与经济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绿色债券 粤港澳大湾区 绿色金融 气候债券 市场联通 跨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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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保全制度研究
3
作者 谢沂廷 王一栋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4年第1期75-87,共13页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保全制度以内地和港澳的两项《仲裁保全安排》规定为主,同时融合了三地诉讼法及仲裁法的规定,在仲裁保全的类型范围、启动程序和担保救济等方面已有较为详实的规定,但在应用过程中仍面临较大困境,例如仲裁程序及地点的... 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保全制度以内地和港澳的两项《仲裁保全安排》规定为主,同时融合了三地诉讼法及仲裁法的规定,在仲裁保全的类型范围、启动程序和担保救济等方面已有较为详实的规定,但在应用过程中仍面临较大困境,例如仲裁程序及地点的限制过多、多重保全和多重担保问题尚未解决等。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大湾区的专属审查标准,削减大湾区内的各类限制,同时解决多重保全和多重担保的问题,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融合迈上新台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保全 司法协助 粤港澳大湾区 民商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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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愿减排体系下的蓝色碳汇交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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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谢沂廷 《海南金融》 2023年第11期13-20,共8页
全球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有两种,一是强制减排体系,二是自愿减排体系,前者以官方机构发放的碳配额为主要交易标的,后者则是购买者出于自愿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需求而形成的碳汇量交易市场。我国的自愿减排市场包含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全球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有两种,一是强制减排体系,二是自愿减排体系,前者以官方机构发放的碳配额为主要交易标的,后者则是购买者出于自愿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需求而形成的碳汇量交易市场。我国的自愿减排市场包含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市场和碳普惠产品交易市场,同时CCER可在一定额度内作为碳配额交易的抵消量。我国的蓝碳项目在上述两个市场模块中均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发展过程中,一些共性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如产权制度不明确、核算机制不健全、自愿减排交易制度不完善等,此类问题揭示出我国蓝碳市场的理论基础较为薄弱,蓝碳市场制度建设存在较大的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不断加强蓝碳自愿市场交易的立法,完善蓝碳项目开发方法学以及构建完善的蓝碳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从而实现我国蓝碳市场交易的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蓝色碳汇 海洋碳汇 自愿减排体系 碳交易 碳普惠 C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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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独立论:传统的延续还是全新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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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国际贸易》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8-27,共10页
数字贸易的规则体系究竟是传统的延伸还是全新的框架,根本性地影响着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秩序与我国的数字贸易利益。各经济体对于数字贸易的概念与利益诉求异化,表现为单行立法与平行立法两种模式。在数字贸易议题的选取上,需要避免范式... 数字贸易的规则体系究竟是传统的延伸还是全新的框架,根本性地影响着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秩序与我国的数字贸易利益。各经济体对于数字贸易的概念与利益诉求异化,表现为单行立法与平行立法两种模式。在数字贸易议题的选取上,需要避免范式固化和认识论趋同的问题,并基于“国家行为”和“自然状态”两个维度对数字贸易议题进行重新切割,形成全新的模块化立法。数字贸易规则的主导国可能面临效率政策、秩序政策与中立性政策所构成的难以调和的“三元悖论”。我国应倡导以数字贸易规则独立性为基本方向、兼顾传统贸易规则的立法模式;采用以横纵向模块化立法为基本思路、兼顾数字模板的议题安排;推行以政策共识和普遍认可为基本原则、关照个体差异的政策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贸易规则 单行立法 议题模板 模块化立法 “三元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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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废除——兼论我国国际私法法典相关制度的重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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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政治与法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30-147,共18页
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要件构成理论存在如下悖论:对于无明文立法的模式而言,规避行为的判定与规避意图的认定互为前提,陷入自我循环论证误区。对于有明文立法的模式而言,其原则化立法易与私法体系背道而驰,其规则化立法则会陷入“规避法... 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要件构成理论存在如下悖论:对于无明文立法的模式而言,规避行为的判定与规避意图的认定互为前提,陷入自我循环论证误区。对于有明文立法的模式而言,其原则化立法易与私法体系背道而驰,其规则化立法则会陷入“规避法律—规则援用—自始未规避”的逻辑悖论。该制度在规则适用上存在制度性障碍:当事人无法制造连接点,因而缺乏规则实现的前提;在制造连接点以外存在同等实现法律规避的行为类型;依法待证的“规避恶意”因缺乏实体法与程序法基础而无法证成;其规则法律管教主义浓厚,且其本身容易构成冲突法悖论。该制度在法律体系上存在自我冲突,不当干预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现有的“直接适用的法”与“公共利益保留”体系框架下横亘其中,无所适从。该制度与现代国际私法潮流相背,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难觅踪迹。现行我国禁止法律规避制度的瑕疵和弊端频现。尚处在立法探索期的我国国际私法法典对法律规避的规范不应保留,要重构“目的—行为”体系,全面改革立法目的;对于作为准据法选择的进攻性工具,“直接适用的法”应采取谨慎立法态度,避免司法权滥用;对于作为准据法选择的防御性工具,“公共利益保留”应与我国国内法律体系相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禁止法律规避 准据法选择 意思自治 直接适用的法 公共利益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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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困局与纾解:美国法借鉴与中国方案
7
作者 王一栋 《海峡法学》 2023年第4期108-120,共13页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冲突法的核心规则,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私法治理的重要制度工具。然而,我国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呈现出了政策指向性不明、适用规则随意性与法律功能模糊等问题。美国学界对冲突法的研究与重述,加之各州丰富的司法实践,为...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我国冲突法的核心规则,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私法治理的重要制度工具。然而,我国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呈现出了政策指向性不明、适用规则随意性与法律功能模糊等问题。美国学界对冲突法的研究与重述,加之各州丰富的司法实践,为我国提供了改良和完善的立法借鉴。美国的冲突法革命引发了学界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理性思维批判,以及国际私法理论的丰富与实践的演进。美国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于树立了法律政策思维导向与个案化、去主观化的法律政策分析理论。尽管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美国法中的表现同样略显差强,但其限制司法权力滥用、明晰立法目标与实践性的自我批判精神应当被我国法律所借鉴吸收。在我国国际私法法典的编纂中,我国方案是承继合理内核、明确功能定位与引入法律政策分析理念,体现中国特色,融入国际私法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最密切联系原则 冲突法革命 法律政策 国际私法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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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准据法适用的困境与纾解——基于《华盛顿公约》第42(1)条的分析
8
作者 王一栋 《武陵学刊》 2023年第6期67-76,共10页
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准据法选择之争”始终存在。《华盛顿公约》第42(1)条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本款拟定的背景以及东道国对外资管控的客观事实,反映出这种条文上的优先安排具有适用上的合理性;同时... 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准据法选择之争”始终存在。《华盛顿公约》第42(1)条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本款拟定的背景以及东道国对外资管控的客观事实,反映出这种条文上的优先安排具有适用上的合理性;同时,本款对国际法规则外延的宽松性规定同样暗含了《公约》对国际法规则鼓励适用的宗旨。本款中意思自治条款与立法旨趣表明,《公约》旨在创设一种“去国籍化”“去狭隘利益化”的准据法选择标准,并促使当事人和仲裁庭对准据法的选择回归规则理性,即准据法应当在案件适用上具有适当性,在规则选取上具有准确性,在法理论述上具有充分性。即使拟选定的准据法存在体系的漏洞和效力的瑕疵,也依旧为《公约》和仲裁庭所认可。准据法的国籍要素、适用广度与法律位阶等问题,亦不作为影响准据法选择的关键要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 法律适用规则 《华盛顿公约》第42(1)条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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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合同目的与实务研判的守约方认可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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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3年第3期98-113,共16页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意味着合同目的不达,并进而影响合同效力。如果守约方的某些认可行为能够补正合同目的实现,则应当从法律层面予以认可,以尽量实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履行效率。守约方认可规则的基本表述为: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意味着合同目的不达,并进而影响合同效力。如果守约方的某些认可行为能够补正合同目的实现,则应当从法律层面予以认可,以尽量实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履行效率。守约方认可规则的基本表述为:国际贸易合同存在守约方与违约方,且守约方主张根本违约;违约方虽不得积极主张根本违约,但享有特殊抗辩权以避免合同过快落入根本违约的境地;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守约方认可仍是一种实践性法律推定而非成文规范,不包括守约方对违约行为的明确接受、对违约方的债务免除或者与违约方进行重新协商等情形。这一规则已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初见端倪。实践中,我国司法实务已经通过案例审判确立了部分关于守约方认可的法律规则,如守约方自行达到合同目的、合理履约行为以及可作为守约方认可替代标准的第三人的认可等。当事人应当认识到守约方认可规则的合理因素与潜在利益,从违约方和守约方的两种视角充分利用这一规则,尽可能避免合同走向根本违约的境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守约方认可 根本违约 合同目的 国际货物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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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数据监管立法及其全球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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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燕慧 王一栋 《国际经济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46-173,8,共29页
合法性问题一直是全球数据监管的核心难题。在缺乏全球性统一监管机构的前提下,欧盟主导实施的单边监管全球化模式,将势必引发对于法律域外效力以及主权扩张问题的重新探讨。欧盟数据监管模式对欧盟主体的保护标准较为完善,但近期欧盟... 合法性问题一直是全球数据监管的核心难题。在缺乏全球性统一监管机构的前提下,欧盟主导实施的单边监管全球化模式,将势必引发对于法律域外效力以及主权扩张问题的重新探讨。欧盟数据监管模式对欧盟主体的保护标准较为完善,但近期欧盟监管立法体现出监管权限扩大化与管辖权升级的趋势,其本质是欧盟利益对全球利益的超越。全球数据治理模式大致可分为善意单边主义和多边数据监管治理两种,前者以无私干预理论为前提,以索朗格理论为全球数据监管制度框架的构建基础,承认善意单边主义的有效性、合法性;后者基于国际礼让与跨际合法性,强调国家利益的平衡和对他国法律规则合法性的承认。理想化的全球数据监管立法模式应当回归应然法的价值观理念,即反思法律效力边界的应然性,对跨际合法性与欧洲中心主义的悸论进行反思与纠偏,强调大国责任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球数据监管 欧洲中心主义 善意单边主义 跨际合法性 大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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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规则的体系困境与中国方案--兼以新加坡模式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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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国际经贸探索》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07-122,共16页
数字贸易规则的体系困境可解构为立法体例、议题模板和政策机制三个方面。基于数字贸易的概念差异与规则利益维护,国际立法体例呈现出选择困境。传统模板研究相对固化,不利于从根本上解构既有国际经贸格局和构建新型国际数字贸易秩序。... 数字贸易规则的体系困境可解构为立法体例、议题模板和政策机制三个方面。基于数字贸易的概念差异与规则利益维护,国际立法体例呈现出选择困境。传统模板研究相对固化,不利于从根本上解构既有国际经贸格局和构建新型国际数字贸易秩序。在数字贸易的立法政策问题上,主导国在政策中立和政策偏好之间存在难以克服的矛盾。新加坡模式首创双边数字经济协议的单行体例,以模块化和包容性立法的方式提供了丰富的制度借鉴。中国应致力于研究数字贸易规则的单行体例,兼顾平行立法的规则利益;重视并研究横纵向模块化立法,强调数字包容性的同时落实国家责任;探索构建动态化数字贸易政策篮以应对主导国悖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贸易规则体系 新加坡模式 横纵向议题模型 主导国悖论 数字贸易政策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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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下西方阵营裂变将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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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一栋 《世界知识》 2023年第22期47-49,共3页
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间结成了统一的经济、政治阵营,试图把控国际秩序话语权。然而,阵营终非铁板一块,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国际格局的演变,西方阵营间也难以避免产生罅隙。如果说经济全球化加深了阵营内部的利益分歧,那么数字经济时代... 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间结成了统一的经济、政治阵营,试图把控国际秩序话语权。然而,阵营终非铁板一块,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与国际格局的演变,西方阵营间也难以避免产生罅隙。如果说经济全球化加深了阵营内部的利益分歧,那么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可能彻底瓦解西方阵营的政治基础,并重构国际的话语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 利益分歧 西方阵营 国际格局 话语权 数字时代 数字经济时代 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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