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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正确处理地方立法的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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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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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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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之声》
1994年第5期24-2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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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的补充。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经济立法的重要任务。加快地方立法工作特别是经济立法,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系:(一)积极与慎重的关系。"既要积极,又要慎重"是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在当前形势下,要采取积极的态度,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对市场经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看准一个立一个,搞"短平快"。在法规内容上,不拘泥于求全、求细,能搞几条就搞几条,要"少而精",不要搞庞杂"成套设备"。在立法技术上则要尽量做到具体、规范,便于操作。但同时应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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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立法
宪法
地方法规
地方性法规
地方经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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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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