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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证机构的民事责任形态及诉讼程序——以公证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的比较为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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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乔娟 《广东法学》 2012年第5期37-41,共5页
从民事责任的类型来看,主要有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两大类,而共同责任又可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以及补充责任四种。①关于公证机构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似乎公证机构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承... 从民事责任的类型来看,主要有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两大类,而共同责任又可分为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以及补充责任四种。①关于公证机构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似乎公证机构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承担的仅仅是单独责任,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实务中,仅有公证机构为赔偿责任人的情况虽然也存在,但更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责任 公证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 诉讼程序 责任形态 不真正连带责任 共同责任 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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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职权划分模式问题研究——兼论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与尊重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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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盛和 乔娟 《法治论坛》 2012年第1期10-20,共11页
为及时公正地救济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依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在不涉及社保基金保险待遇给付的情形下,允许法院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直接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进行认定。但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遵... 为及时公正地救济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依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在不涉及社保基金保险待遇给付的情形下,允许法院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直接对劳动者是否构成工伤进行认定。但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遵循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离原则和行政行为拘束力(构成要件效力)理论,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工伤认定的效力,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应当以该工伤认定为定案依据,无需对工伤问题进行审查,更不能作出与该工伤认定相反的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伤认定 行政权 司法权 司法最终解决 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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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的反思与重塑——法律统一适用协商机制的探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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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盛和 乔娟 《法治论坛》 2012年第3期67-77,共11页
审判长联席会议是一项法律虽未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广泛运作的非正式制度。审判长联席会议并非一个法定的审判组织,其制度价值和功能并不能局限于疑难个案的解决,而应当作为一种协商机制在法律统一适用方面发挥作用。在对该项制度进行重... 审判长联席会议是一项法律虽未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广泛运作的非正式制度。审判长联席会议并非一个法定的审判组织,其制度价值和功能并不能局限于疑难个案的解决,而应当作为一种协商机制在法律统一适用方面发挥作用。在对该项制度进行重新定位的基础上,需要在组成人员、议事规则、效力及矫正机制等方面予以规范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长联席会议 协商机制 法律统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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