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日工作时间短不一定是非全日制用工
- 1
-
-
作者
吴谦
-
机构
广西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出处
《人事天地》
2012年第10期35-36,共2页
-
文摘
案情简介:朱某系某供应公司职工,于2004年10月25日进入该公司工作,负责该公司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固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的6点30分至8点30分,双方达成口头协定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书,某供应公司按月支付朱某工资600元,没有为朱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某供应公司认为朱某的工作时间短,工作量少,
-
关键词
工作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
公司职工
社会保险费
案情简介
工作场所
劳动合同
供应
-
分类号
F249.24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
-
题名借用关系须经三方当事人认可方合法有效
- 2
-
-
作者
覃荣荣
-
机构
广西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出处
《人事天地》
2012年第8期39-40,共2页
-
文摘
案情简介:申请人曹某原为某县某土产日杂公司职工。2007年12月18日,柳州市某合作联社向曹某所属的合作联社发出《关于借调曹某的通知》,通知记载自2008年1月1日起柳州市某合作联社借调曹某到被申请人柳州市某烟花爆竹公司工作,曹某在原企业的职工身份不变,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按期支付给曹某原单位某土产日杂公司。200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开始在被申请人设置的岗位工作。
-
关键词
当事人
被申请人
2008年
合法
公司职工
2007年
社会保险费
柳州市
-
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项目经理履行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责任
- 3
-
-
作者
王海涛
-
机构
广西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出处
《人事天地》
2012年第12期35-35,共1页
-
文摘
案情简介:罗某与柳州某建筑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是柳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罗某称其于2010年12月1日进入柳州某建筑公司承建的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从事木工工作,2011年3月20日,其在该工程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并由该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韦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及支付医疗费。罗某庭审中提交的证据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上交费人签名处签有韦某的名字。柳州某建筑公司认可其派到新农村建设安置工程的项目副经理是叫韦某,但否认住院病人结帐交款清单上韦某的签名是公司项目副经理韦某所签,亦否认与罗某存在劳动关系。
-
关键词
承担责任
职务行为
项目经理
新农村建设
建筑公司
单位
住院病人
2010年
-
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企业法人经营管理者的签名是否可以确认为法人行为
- 4
-
-
作者
牛娟娟
-
机构
广西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出处
《人事天地》
2013年第1期35-36,共2页
-
文摘
案情简介:
被申请人系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3月1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股东为陈某、章某,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维修。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申请人自述其于2010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任销售主管,月工资2300元;2010年11月8日,
-
关键词
经营管理者
法人行为
企业法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被申请人
2010年
签名
案情简介
-
分类号
D924.3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如何适用证据规则推定法律事实
- 5
-
-
作者
刘莹
-
机构
广西柳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出处
《人事天地》
2012年第12期36-36,共1页
-
文摘
案情简介:杨某等9人与柳州市某酒楼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不同意见。杨某等9人均称于2010年8月到某酒楼工作,2011年2月2日,某酒楼解除与杨某等9人的劳动关系。杨某等9人提交加盖有某酒楼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工资凭证及收条,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某酒楼则称从未与杨某等9人建立过劳动关系,否认使用过杨某等9人提交证据上所加盖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杨桌等9人于2011年3月15日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酒楼加付2010年9月11日至2011年1月1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倍工资。
-
关键词
证据规则
法律事实
书面劳动合同
2010年
推定
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不同意见
-
分类号
D915.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