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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企业工薪所得纳税筹划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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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57-158,共2页
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小改制企业工薪所得因有其特殊性,应注意合理安排工薪分配方式,注意工薪发放与分红派息的选择,注意工薪发放时间、次数、每次金额等的选择。
关键词 改制企业 工薪所得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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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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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春华 王建平 《江苏商业会计》 2006年第4期34-36,共3页
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对广大工薪族是一大利好,同时也对企业管理部门的纳税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自二OO六年一月一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对广大工薪族是一大利好,同时也对企业管理部门的纳税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中小改制企业如何做好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谈点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资薪金所得 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 企业管理部门 调节作用 改制企业 工薪族 余额 费用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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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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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红燕 杨春华 王建平 《江苏商业会计》 2005年第5期40-41,38,共3页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作了明确的规定。《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作了明确的规定。《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会计继续教育 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人员 业务素质 第三十九条 《会计法》 应当 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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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亟待完善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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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江苏商业会计》 2008年第6期11-13,共3页
近年来.县市级财政部门坚持科学合理、适度从紧的财政安排原则,实行零基、细化、综合的部门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严格按规定的定额以及开支标准进行编制,专项及项目经费按照需要和可能,根据轻重缓急进行统一安排。笔者认... 近年来.县市级财政部门坚持科学合理、适度从紧的财政安排原则,实行零基、细化、综合的部门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严格按规定的定额以及开支标准进行编制,专项及项目经费按照需要和可能,根据轻重缓急进行统一安排。笔者认为,县市级财政改革的成果是积极的,但财政预算中存在一些固有的矛盾,有必要加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部门预算编制 县市级 行政事业单位 科学合理 财政部门 财政安排 适度从紧 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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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业务中有关税收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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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江苏商业会计》 2003年第3期37-38,共2页
关键词 房屋出租业务 租赁业务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 房产税 计税办法 制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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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房产税征收问题及完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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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江苏商业会计》 2004年第1期35-36,共2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房产税征收依据是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其征收范围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房产税征收依据是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其征收范围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产税 “从价计税” “从租计税” 入账原值 计税余值 征收办法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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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小型改制企业的分红管理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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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建平 《江苏商业会计》 2002年第3期24-25,共2页
关键词 中国 小型企业 体制改革 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 企业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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