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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超国界刑法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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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畅(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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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德国尤里乌斯马克西米安维尔茨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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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大法学》
CSSCI
2022年第4期62-85,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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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理论认为,(刑)法学研究具有国家导向性。但从孟德斯鸠和维柯,到李斯特、弗莱彻,百余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并推广刑法学研究的普世化和国际化。时至今日,超国界刑法学已经成为相对成熟的研究范式。超国界刑法学不是研究国际法或国际化的刑法规范的学科,而是以共同的方法论和尽量少且中立、开放的超实证主义基础为核心形成的跨国学术研究范式。这种范式既有其理论上的可行性,客观上,虽面临一定困难,但也具备形成这样一个体系的条件。其研究范畴目前以对刑法总论问题的教义学研究为主,但越来越多的分则问题和技术刑法等新兴领域被纳入其中,还应包括对刑事诉讼法的教义学研究和对犯罪学的研究。目前看来,西班牙语地区、东亚国家等已经摆脱了对德语区理论的单方面继受,在超国界刑法学框架内与德语区学者平等探讨,甚至有逐渐引领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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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国界刑法学
超国界刑法教义学
国家导向性
整体刑法学
通用语法
国际性
普世性法律和理论继受
比较法
讨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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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upranational Criminal Law
Supranational Criminal Law Doctrine
National Orientation
Overall-criminal Law Study
Universal Grammar
Internationalism
International Universal Law and Theoretical Succession
Comparative Law
Framework of Discu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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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9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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