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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性姿势-感知性头晕(PPPD)诊断标准:Bárány学会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共识 被引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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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康之(译) 刘博(译) +8 位作者 顾平(审校) 杨旭(审校) Jeffrey PStaab Annegret Eckhardt-Henn Arata Horii Rolf Jacob Michael Strupp Thomas Brandt Adolfo Bronstein 《神经损伤与功能重建》 2020年第2期63-72,共10页
本文提出被纳入前庭疾病国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Vestibular Disorders,ICVD)的持续性姿势-感知性头晕(PPPD)的诊断标准。PPPD虽然是一个新的医学术语,但该病的存在由来已久。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深入汇总、分析了近3... 本文提出被纳入前庭疾病国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Vestibular Disorders,ICVD)的持续性姿势-感知性头晕(PPPD)的诊断标准。PPPD虽然是一个新的医学术语,但该病的存在由来已久。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深入汇总、分析了近30年来恐惧性姿势性眩晕(Phobic Postural Vertigo,PPV)、空间运动不适(Space℃Motion Discomfort,SMD)、视觉性眩晕(Visual Vertigo,VV)和慢性主观性头晕(Chronic Subjective Dizziness,CSD)相关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PPPD的诊断标准。临床上,头晕、不稳、非旋转性眩晕为PPPD的3个核心症状。PPPD患者常表现为这3个核心症状中的一个或多个,症状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且在直立姿势、主动/被动运动、暴露于移动视觉刺激或复杂视觉环境中时症状出现加重。PPPD可能与影响平衡系统或引起眩晕、不稳及头晕的疾病所触发有关,包括周围或中枢前庭病变、其他内科疾病或心理疾病。临床上,PPPD既可单独存在,也可与其他临床疾病共病。PPPD可能的亚型分类尚需进一步识别和验证。迄今为止,PPPD确切的病理生理机制尚不明确。新近研究表明,PPPD可能与躯体姿势控制、多感觉信息处理、威胁评估系统与空间定向系统皮质整合的功能异常相关。因此,PPPD被归类为慢性功能性前庭疾病,并不是结构性前庭疾病或精神心理性前庭疾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慢性主观性头晕 恐惧性姿势性眩晕 空间运动不适 视觉性眩晕 分类 Bárány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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