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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论刑法的目的
被引量: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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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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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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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548-559,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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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刑法目的这一问题上,法益保护与规范效力的保障并非相互排斥,而是两个分属不同层次、完全能够彼此兼容的思想。刑法所规定的罪刑条文既说明了制裁规范,又揭示了行为规范的内容。行为规范的作用在于保护法益。法益概念不仅具有指导构成要件解释的方法论机能,而且也是检验罪刑条文是否正当的根据。客观上符合了构成要件的行为,未必违反了行为规范;同时,客观上不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也未必没有违反行为规范。刑罚只能以通过维护行为规范的效力、强化国民对规范之信赖的方法,间接实现法益保护。因此,刑法的目的在于保障行为规范的效力,而行为规范的目的则在于保护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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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益保护
规范违反
行为规范
制裁规范
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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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tection of Legal Interest
Violation of Norms
Code of Conduct
Sanction Norms
At-te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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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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