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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接受理论的历史考察与概念界分——以德国为镜评我国的研究现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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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子实 《东南法学》 2016年第2期45-61,共17页
德国的危险接受理论,曾存在注意义务说、承诺说与客观归责说等多种观点。在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互动下,目前通说区分为自己危险化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两个理论范畴。根据通说,自已危险化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自我答责,合意的他者危险化则适用... 德国的危险接受理论,曾存在注意义务说、承诺说与客观归责说等多种观点。在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互动下,目前通说区分为自己危险化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两个理论范畴。根据通说,自已危险化一般情况下由被害人自我答责,合意的他者危险化则适用承诺理论。晚近兴起的自我答贲原则虽是流行的研究出发点,但是存在着解释力不足与理论范围不确定的缺陷。关于自己危险化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的区分.犯罪事实支配说与区分否认说都不恰当,以危险来源作为考察出发点才是最合适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接受 自己危险化 合意的他者危险化 自我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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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贿赂犯罪的基本类型与反腐刑法的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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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毅(译校) 《经济刑法》 2017年第1期57-68,共12页
目次一、导论:关于腐败结果的思考二、德国腐败治理立法的改革三、德国腐败犯罪的类型与刑法中构成要件的结构四、结论这是一个深具现实意义的课题,涉及德国的反腐政策、实体刑法规定及其发展趋势。本研究议题的现实意义在于,该领域在... 目次一、导论:关于腐败结果的思考二、德国腐败治理立法的改革三、德国腐败犯罪的类型与刑法中构成要件的结构四、结论这是一个深具现实意义的课题,涉及德国的反腐政策、实体刑法规定及其发展趋势。本研究议题的现实意义在于,该领域在近年来经历了尤为显著的发展,它们能够揭示不同体系之间的区别,并且直接凸显反腐刑法中各种腐败的特殊之处。人们对于腐败(korruption)的理解当然大相径庭,作为结果,各国刑法对于腐败及其各种表现形式的反映也是各异其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犯罪 慕尼黑 行为构成 贿赂犯罪 行政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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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责任——刑法总论中的核心问题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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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乌尔里希·齐白 王华伟 《刑法论丛》 CSSCI 2016年第4期313-348,共36页
德国《电信媒体法》(TMG)第7-10条具体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围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责任,首先。本文探讨了德国刑法总则与《电信媒体法》二者之间的适用关系。其次,本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作为与不作为行为的区分做出... 德国《电信媒体法》(TMG)第7-10条具体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围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责任,首先。本文探讨了德国刑法总则与《电信媒体法》二者之间的适用关系。其次,本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作为与不作为行为的区分做出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本文介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保证人义务.对保证人义务的不同来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进一步剖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尤其是不作为)的结果归责、行为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电信媒体法 不作为 保证人义务 果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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