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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型微利企业清算所得未超过30万元应当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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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祖明 《纳税》 2016年第6期79-79,共1页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此可见,企业注销登记涉及两道环节企业所得税:一是注销当年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所得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法》 清算所 应当 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微利 注销登记 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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