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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体系苏联渊源的当代反省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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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昌宇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7年第5期56-69,共14页
近40年来,中国法学界对苏联法消极影响的批判持久而深入,在思想史和制度史的双重层面进行了基本厘清。中国法律体系的实践发展有三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法律体系的建构以苏联部门法体系为模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 近40年来,中国法学界对苏联法消极影响的批判持久而深入,在思想史和制度史的双重层面进行了基本厘清。中国法律体系的实践发展有三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法律体系的建构以苏联部门法体系为模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后,我国开始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目标的实现阶段,法律规范体系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出来。针对当前中国法律体系理论短缺、理论与实践关系存在断裂、理论更新滞后等现实问题,反省苏联"法的体系"这一范畴对1949年后的中国法律体系的影响力仍有必要。苏联时期曾进行过历时近50年的四次有关法律体系的大讨论,其历程与讨论的核心问题能够促使我们在中国法律体系认识更新过程中有更多的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律体系 苏联法的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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