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旅游合同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制度
1
作者 张福堂 《管理观察》 2008年第23期280-281,共2页
旅游合同性质及其履行的特殊性决定了时间的重要性,应当支持旅游者在无益旅游中的时间浪费损害赔偿请求权。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不仅立法确立了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制度,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肯定了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旅游业迅速... 旅游合同性质及其履行的特殊性决定了时间的重要性,应当支持旅游者在无益旅游中的时间浪费损害赔偿请求权。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不仅立法确立了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制度,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具体肯定了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建构我国时间浪费损害赔偿制度实属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旅游合同 时间 时间浪费损害赔偿 制度构建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