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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院长龚齐振给社会局的呈(1934年6月1日) |
龚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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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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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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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妇女救济院暨救娼部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
龚○○
毛○○○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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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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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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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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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二救济院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10月1日) |
龚○○
毛○○○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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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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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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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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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一救济院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10月1日) |
龚
李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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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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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启用钤记日期并将原各救济机关钤记加封致社会局呈(1934年6月15日) |
龚齐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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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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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二习艺工厂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
龚○○
胡○○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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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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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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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第一习艺工厂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10月1日) |
龚○○
王○○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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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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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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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报告交接乞丐收容所业已清楚致社会局呈(稿)(1934年9月24日) |
龚
李
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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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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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为遵令调整事致社会局呈(1946年7月19日) |
萧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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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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