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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驳商标被动使用保护论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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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汇
谢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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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
教育部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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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7期85-94,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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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商标注册制度的局限及保护研究"(编号:10CFX059)
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商标法律制度变革"(XZQNCXTE2011-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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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应对商标俗称抢注案以维持商标权保护的实质正义,理论界启动了所谓的在先商标"被动使用保护论"。但该理论存在诸多法理上难以逾越之障碍,其既不符合商标权取得自然正当的前提条件,也违背了商标权的私权属性和商标的契约本质,同时还与商标法上能成就商标权的"使用"界定不相吻合。因此,在先商标"被动使用保护论"不足可取。针对商标俗称被抢注,并非舍"被动使用保护论"不可,现行《商标法》有足够的制度资源为之提供救济,如"在先注册商标保护模式"、"驰名商标保护路径"、"绝对禁止作为商标的保护途径"、"在先企业名称权保护方法"和"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手段"等都可以为此类案件提供解决之道。任何一种理论的创新都应强调其法理可行性和现实必要性,否则,一旦有了该理论且人们对该理论形成使用上的路径依赖时,却又发现该理论自身携带严重的病理基因,人们将变得动弹不得。所以,从法理上对所谓的在先商标"被动使用保护论"重新展开一番检思和质评殊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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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在先商标保护
被动使用
批判与质疑
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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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ior trademark protection
the passive use theory
doubt and criticize
solution to the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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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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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创新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实习规划探讨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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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汇
冯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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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教育部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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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5年第2期74-84,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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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笔者主持的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创新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yjg123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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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客观上要求高校突出重视实习在该类人才培养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而,囿于制度的缺失及现实的矛盾,知识产权法律硕士的实习仍面临诸多问题。为此,建议国家、企业、高校及学生自身各尽其能,共同构筑起体现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特点的实习规划体系,高起点培养知识产权法律硕士人才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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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识产权
法律硕士
培养模式
实习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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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G643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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