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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昌吉州归侨侨眷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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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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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疆人大》
1995年第1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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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昌吉州居住的归侨侨眷达1000多户,5000多人,联系着中亚、西亚、独联体、蒙古和东南亚地区的30多个国家。昌吉州和各市县领导重视侨务工作,各级领导成员中均有人主管侨务工作,人大、政府都设有侨务机构,有专兼职侨务干部和侨联组织,各级人大、政协都有侨界代表和委员。不少归侨侨眷担负着党政部门领导工作或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侨务法规、涉侨政策经反复、深入的宣传,已为广大干部、群众所了解,侨务工作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于1990年9月、1993年7月相继颁布实施以来,州县领导十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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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侨务工作
东南亚地区
领导工作
华侨村
侨务委员会
实施办法
对外经贸合作
宗教委员会
社会主义祖国
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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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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