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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偿行为下即时取得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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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矢泽久纯 李伟群(译) 何淑涵(译) 《东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3期139-146,共8页
善意取得既是适应经济发展的一项交易规则,也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传统上是动产的善意制度,所以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一直颇有争议。对此问题,日本法和中国法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关于善意取得成立的要件,... 善意取得既是适应经济发展的一项交易规则,也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善意取得制度传统上是动产的善意制度,所以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一直颇有争议。对此问题,日本法和中国法之间有着明显的不同。关于善意取得成立的要件,日本《民法》第192条和中国《物权法》106条都分别作出了规定。然而,基于无偿行为下的善意取得是否成立,中国的法律则明确予以否定。与此相对,虽然日本法律没有对之作出明确规定,而学界的主流观点却认为善意取得可以成立。进而,无偿取得者是否有必要基于不当得利之原因而向原所有权人返还不当得利,这个问题也成为当今日本学界广泛讨论的议题。虽然日、中之间的法制度有着明显的差异,不过,部分法律规定和学说的见解仍然值得两国间相互借鉴和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动产 即时取得 无偿行为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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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否有必要规定债法总则——以《日本民法典》的大修改和在中国的争议为线索法律实务园地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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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现代法治研究》 2019年第4期110-118,共9页
本文研究民法典规定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因为中国没有债法总则的单行法,所以关于这个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1898年《日本民法典》采取德国的潘德克顿体系,其中包括了债法总则。但在最近,特别在日本债法大修改的讨论中,虽然债法总则存... 本文研究民法典规定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因为中国没有债法总则的单行法,所以关于这个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1898年《日本民法典》采取德国的潘德克顿体系,其中包括了债法总则。但在最近,特别在日本债法大修改的讨论中,虽然债法总则存废问题并不像违约责任、债权人的撤销权等那样引人注目,但也引起了讨论。笔者认为,思考债法总则的必要性问题,会成为思考总则应有状态的问题的转机。本文研讨在中国与日本关于债法总则问题的讨论,以此来研究民法典的编制与总则应有的状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 债法总则 合同总则 日本民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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