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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律程序的意义——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另一种思考
被引量: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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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季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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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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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83-103,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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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考虑法制建设时,中国的法律家更侧重于强调令行禁止、正名定分的实体合法性方面,而对在现代政治和法律系统中理应占据枢纽位置的法律程序问题则缺乏关注和理解。本文认为,公正的程序是促进现代化的社会变革的基本杠杆之一。作者从对恣意的限制、理性选择的保证、"作茧自缚"的效应和反思性整合这四个方面阐发了现代法律程序的基本特性,并对法律程序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确立过程中的意义作了简要的历史考察。作者指出,程序合理性是设计(规范)合理性和进化(历史)合理性的接合部;在社会演变过程中,复杂的价值问题可以借助于程序加以化解,实体规范也可以通过公正的程序来形成。文章还对中国传统的法律程序原理及其现实影响进行了剖析。作者认为,追求法律的严密周详如果不是着眼于完备适用要件,而着眼于否定适用裁量,那么就会在限制恣意的同时压抑选择,从而导致法律僵化和另一种形态的恣意;只有把组织效率与选择自由有机结合,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完备法制的程序要件是中国今后法制建设的一项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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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程序性
法律程序
中国法制建设
当事人
资本主义
实体规范
法律家
程序合理性
法律系统
程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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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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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社会变迁与法制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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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季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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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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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4期101-10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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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世纪中国一直在进行变革,但是迄今为止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的制度建设仍然辗转于放权与收权循环不已的“动态平衡的陷阱”之中。要突破这种困境,就必须寻找一条能够把个人选择与制度选择衔接起来的“法律通道”。本文参照西方的有关理论和实践经验,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重点分析了法制在社会变迁中的各种作用及其功能条件、操作方式等,提示了在系统与环境的互动进化过程中实现法制改革的具体思路。作者建议采取多元主义和功能可变、等价的观点,从既存条件中发现和充分利用可以移植、嫁接和生长新事物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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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变迁
法制改革
制度选择
制度建设
动态平衡
陷阱
多元主义
进化过程
法律家
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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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0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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