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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当前刑事申诉检察中的几个疑难问题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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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鲜铁可
赵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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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厅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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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X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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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认为,单位可以作为刑事申诉主体提起申诉。除由于自身的失误造成不利后果的外,对于自诉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提起申诉的,检察院应当受理。对作出存疑不起诉后又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复查发现确有错误,原存疑不起诉决定应予以撤销,但如果只是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就不能撤销原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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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申诉
申诉主体
自诉
刑事诉讼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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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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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伪证罪相关问题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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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志华
鲜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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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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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4期110-11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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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认定是否"虚伪"既要看主观罪过,又要看实际危害。"假证人"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同样可以构成本罪。在某些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作为特殊证人看待,也就可以作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成立至少要有抽象的危险结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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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假陈述
特殊证人
被害人
危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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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lse statement special witness victim dangerous res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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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6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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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对象
被引量:9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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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鲜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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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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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59-6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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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对象(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其特征:(一)必须是由故意犯罪产生的物;(二)必须是他人而不是自己犯罪所得的物;(三)必须是有形物(如货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公文、证件,等等)。至于是不是被害人对该物有请求权,是不是违禁品,可以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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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犯罪所得收益
犯罪对象
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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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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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精神损害国家赔偿之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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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克那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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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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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9期76-7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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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赔偿范围问题(一)侵犯生命权基本内容是侵犯生命安全维护权,也即侵犯人的生命不受外来非法侵害的权利。孙志刚案就是典型侵犯生命权的案例。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件,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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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赔偿
精神损害
孙志刚案
收容遣送站
生命权
范围问题
安全维护
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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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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