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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市场领域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适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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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52-164,共13页
将反垄断法上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适用于数字平台市场领域,要充分考虑数字平台的特点及数字平台市场的特点。界定数字平台市场领域相关市场,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对相关市场进行分析和界定,彼此校验、相互佐证,尽可能科学、准确界定... 将反垄断法上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适用于数字平台市场领域,要充分考虑数字平台的特点及数字平台市场的特点。界定数字平台市场领域相关市场,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对相关市场进行分析和界定,彼此校验、相互佐证,尽可能科学、准确界定相关市场的合理范围。判定数字平台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要特别考量数字平台与数字平台市场的特有因素及其对数字平台经营者形成、维持、巩固其市场支配地位的作用,不宜过分倚重市场份额的指示作用,更不宜利用市场份额直接推定市场支配地位。判定数字平台经营者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当适用合理原则,并以经济效果作为判断涉案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是否符合合理原则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平台 相关市场 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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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三人侵害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认定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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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116-123,共8页
在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中,划定第三人的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界限时,尤其是认定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应当综合考虑并适当平衡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有关目标。美国《侵权法重述》《统一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都明确规定恶意第... 在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中,划定第三人的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界限时,尤其是认定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应当综合考虑并适当平衡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有关目标。美国《侵权法重述》《统一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都明确规定恶意第三人需要承担责任,但善意第三人则不尽相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规定恶意第三人需要承担责任,未明确善意第三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因此建议规定善意第三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进行不侵权抗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商业秘密 第三人 善意 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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