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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协同治理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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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景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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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暨国家“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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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6期94-10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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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区和生态区,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交融一体和脱贫攻坚的重要区域,其生态环境案件的跨区域性、跨部门性、跨学科性等特征,带来流域环境司法在管辖、审理、认定、执行、修复、监督等方面的适用难题,加之当前流域司法依据缺乏、标准尺度各异、地方保护主义频发、衔接合作机制虚无,使得司法效能施展空间严重受限。司法本应发挥的重要服务和保障功能在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中严重缺位。需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复杂性特点及其所涉案件违法行为和相应司法需求的特殊性出发,突破传统环境司法理论基础、体制机制和区域竞争、紧张关系或利益桎梏等原因造成的历史束缚、实践困境,以协同论为基础,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的协同治理理论架构,在该理论基础上将黄河流域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作为着力点,创新黄河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进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协同保护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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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黄河流域治理
协同治理理论
流域司法
环境司法
整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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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6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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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虚假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程序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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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占善刚
张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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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法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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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2-160,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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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完善研究”(22JJD8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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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以“套路贷”形态出现的虚假诉讼中,基于错误立案而形成的终局判决可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源于法律监督职责,集中呈现为纠正型检察建议的处置效果。基于虚假诉讼的调查核实内容上表现为督促法院启动再审撤销不当判决,并可通过移送调查核实所获线索以衔接刑事侦查程序。实践中,虚假诉讼调查核实存在功能运行上的局限性,包括规范效力层级相对较低、适用范围受限及缺失必要的强制措施保障等。未来立法应注重强化虚假诉讼调查核实的法律监督刚性,赋予调查核实获取证据的诉讼证据能力。由此,方可明确经由调查核实收集的线索具备移送刑事立案的证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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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虚假诉讼
调查核实
法律监督
证据能力
侦查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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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alse litigation
investigation and verification
evidence ability
investigation conver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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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D925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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