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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法治视野下检察权的必然归属——也论检察权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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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应君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15-19,共5页
以民主原则、宪政和法治原则、权利制约原则为前提,结合我国宪政体制和监督体系来看我国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与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并不矛盾。现代检察制度是大陆法系实现对法官和警察的双面控制、以权力制约确保民主与法治的产物,我国... 以民主原则、宪政和法治原则、权利制约原则为前提,结合我国宪政体制和监督体系来看我国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与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并不矛盾。现代检察制度是大陆法系实现对法官和警察的双面控制、以权力制约确保民主与法治的产物,我国系大陆法系一脉,应强化检查制度独立性,以权力的程序控制为核心实现对检察权能的合理配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权 定位 权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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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行为犯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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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应君 《宜宾学院学报》 2011年第1期52-55,共4页
酒后驾驶行为是对公共安全具有高度侵害危险的类型性危险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法益侵害危险。将其犯罪化,不仅是当今世界防范这种类型性法益侵害危险行为的主流,也得到了风险社会理论的支撑。对重大法益进行提前保护是我国刑事立法的方向,... 酒后驾驶行为是对公共安全具有高度侵害危险的类型性危险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法益侵害危险。将其犯罪化,不仅是当今世界防范这种类型性法益侵害危险行为的主流,也得到了风险社会理论的支撑。对重大法益进行提前保护是我国刑事立法的方向,而我国现行的基本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规制方式,对于酒后驾驶行为的威慑和防范明显不力,我国对于酒后驾驶行为也应犯罪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酒后驾驶 犯罪化 社会风险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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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顶包”行为的法律适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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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艺霏 《现代营销(下)》 2011年第7期149-150,共2页
交通肇事后的"顶包"行为无法涵盖于我国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法之中,也不可用"事后不可罚"理论进行解释。所以笔者认为,该行为不是"一罪",而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事后不可罚 立法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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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贿”获刑案的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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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桔水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7年第1期32-32,共1页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干部王雅萍受有关单位邀请携丈夫两次出国旅游,开支4万余元均由对方支付。前不久,萧山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雅萍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一审宣判后,王雅萍没有提出上诉。目前上诉期已过,判决生效。
关键词 杭州市萧山区 出国旅游 有期徒刑 物价局 浙江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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