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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的若干思考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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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丽芳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17-120,共4页
引咎辞职制叩开了政府问责制的大门,是宪政政体下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实现途径,它对于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其用权行为,使其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要使引咎辞职制的效能提升,并长期发... 引咎辞职制叩开了政府问责制的大门,是宪政政体下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实现途径,它对于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其用权行为,使其正确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要使引咎辞职制的效能提升,并长期发挥其作用,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包括细化“咎”的标准、明确权责、完善程序、建立多方动议机制、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和安置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领导成员 引咎辞职 制度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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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制度·实践:完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三维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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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陈晓忠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 CSSCI 2009年第2期72-76,共5页
针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不足,应从理念上弱化原告资格防止滥诉的价值,明确其兼具程序性和实体性;以法律利益为基础构建行政私益诉讼原告资格标准,同时设立公益诉讼,赋予公众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 针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存在的不足,应从理念上弱化原告资格防止滥诉的价值,明确其兼具程序性和实体性;以法律利益为基础构建行政私益诉讼原告资格标准,同时设立公益诉讼,赋予公众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充分发挥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能动性,灵活把握原告资格的立法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法律利益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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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方民生立法评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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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人大研究》 2012年第6期31-34,共4页
自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国家政策的层面首先提出民生概念以来,民生逐步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 自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国家政策的层面首先提出民生概念以来,民生逐步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从实践层面来看,各级政府亦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生保障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方民生 政府工作报告 党的十六大报告 十一届全国人大 评估 立法 杭州 中国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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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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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102-110,128,共9页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颇多,从争议的具体情况看,排除争议的第一步应当是明确当前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基准,为讨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提供分析框架。第二步是在运用权利推定技术得出知情权应当受...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的争议颇多,从争议的具体情况看,排除争议的第一步应当是明确当前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判断基准,为讨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提供分析框架。第二步是在运用权利推定技术得出知情权应当受保护的基础上,对照原告资格的分析框架,在就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起的诉讼中,具体分析起诉人主张的个人权利是否存在及其是否与被诉行为存在关联性,进而得出相应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公民知情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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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运作规则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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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行政论坛》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67-71,共5页
在中外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中,行政复议制度都被视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制度。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行政法中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对我国传统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具体适用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行政复议的受... 在中外政府信息公开理论与实践中,行政复议制度都被视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救济制度。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行政法中一个全新的领域,其对我国传统的行政复议制度的具体适用性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行政复议的受理规则、申请规则、审理规则和复议决定等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特殊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复议 运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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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民生立法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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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50-54,共5页
自十六大报告从国家政策层面首先提出民生概念以来,民生逐步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各级政府纷纷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其重要的工作任务。而从治国方略的角度讲,任何一项工作只有被纳入到法治框架中,才能使其更具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期... 自十六大报告从国家政策层面首先提出民生概念以来,民生逐步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题,各级政府纷纷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其重要的工作任务。而从治国方略的角度讲,任何一项工作只有被纳入到法治框架中,才能使其更具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从而兑现对法治价值的承诺。就民生工作而言,首先的就是要使相关的民生措施法制化,做到有法可依。传统的民生话语与现代法治话语皆以特定主体的需求为出发点,这成就了两者对接的可能性,即民生话语可以转换为民生权利概念;民生权利具有主体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内容的基础性和发展性、权利实现的政府义务性等基本特征,进而划定了民生立法的基本范围;地方民生立法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关注所有社会成员,奉行公平主旨,突出立法程序的民主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生权利 地方立法 弱势群体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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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原告资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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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金荣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2年第1期92-105,共14页
享有中国"阳光法案"之隆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这被视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后,我... 享有中国"阳光法案"之隆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这被视为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政府改革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告资格 行政诉讼原告 起诉人 受案范围 判断基准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案件 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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