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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华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应当如何代扣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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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涛 《纳税》 2016年第2期30-32,共3页
答:首先,支付境外企业维修费应当代扣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 答:首先,支付境外企业维修费应当代扣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应税劳务 代扣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应当 修理 外国企业 《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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