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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已灭荒省(区)营造林事业形势与对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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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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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林业部造林司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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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林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73-7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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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已有12个省(区)消灭了荒山荒地,全国灭荒发展势头总的来看也很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森林经营水平低;林种、树种结构配置不合理;局部地区经济林发展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个别地方毁林开荒、毁林种果、种蔗以及随意侵占国有林地的现象较严重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造林绿化水平、质量和效益。因此,今后要一手抓造林绿化总体水平的提高,一手抓结构优化、高效持续林业建设,积极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再创营造林事业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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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
经济发展
灭荒
中国
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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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6.2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S72
[农业科学—林木遗传育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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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森林游憩价值评估的8种方法
被引量: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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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永庆
陈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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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林科院科技信息所
林业部造林司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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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林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60-6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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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国外森林游憩价值评估已有40多年的历史,其中具代表性的评价方法有8种:(1)政策性价值评估,(2)直接成本法,(3)平均成本法,(4)游憩费用法,(5)机会成本法,(6)市场价值法,(7)旅行费用法(TCM),(8)条件价值法(CVM).但目前广为流行的评估方法只有旅行费用法和条件价值法.这两种方法已被英、美等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定为森林游憩价值评估的标准评价方法.根据目前国外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森林游憩的经济价值可分为利用价值和非利用价值,其中非利用价值又包括选择价值、遗产价值和存在价值。在8种评价方法中,只有条件价值法既能评价森林游憩的利用价值,又可评价它的非利用价值,而其它7种方法则只能评价森林游憩的部分利用价值.最后,还介绍了我国森林游憩价值评估的研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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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森林游憩价值
评估方法
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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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759.5
[农业科学—森林经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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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按木材征税改为按林地面积征税的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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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应发
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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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林业部造林司
林业部造林司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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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林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44-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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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来,我们在一些省区调查时发现,各地对有关林业税费管理问题反映相当强烈。有的县(市、区)林业局50%以上的人力、物力都用在林业税费管理上,但形形色色的木材偷运现象仍屡禁不止。针对林业税费管理中存在的多种不正常现象,结合市场经济国家林业税制的成功经验,我们提出如下建议:我国林业税费不宜按木材征收,而改用按林地面积征收,即按林地生产力的高低把森林划分为若干类,每类按不同税费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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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税
征收
税收
木材
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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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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