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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执行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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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艳群 周杰来 《消费导刊》 2015年第11期357-358,共2页
最直接体现法律生命力的关键是判决文书能否被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做了不少探索和创新,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和方法,基层法院任务重、人员少,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执行力度,显然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总结实践的... 最直接体现法律生命力的关键是判决文书能否被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做了不少探索和创新,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和方法,基层法院任务重、人员少,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执行力度,显然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应尽快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执行制度,并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健全配套机制,实现其在民事执行中的独特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陪审员 民事执行 参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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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重重迷蒙雾观妍妍正义花--论量刑规范化改革背景下量刑证据与刑罚正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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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优 《大观周刊》 2013年第10期29-32,共4页
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社会公众关切的主题。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有利于社会稳定并且将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作为其始终的追求的刑罚才是正义的刑罚。实现刑罚正义的关键是量刑公正,但在中外的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量刑偏... 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社会公众关切的主题。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有利于社会稳定并且将公民的自由和平等作为其始终的追求的刑罚才是正义的刑罚。实现刑罚正义的关键是量刑公正,但在中外的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量刑偏差问题均普遍存在。为了解决日益凸显的实体上的量刑偏差问题和程序上的“量刑依附于定罪”的问题,我国从2010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改变以往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混为一体的做法,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是规范量刑自由裁量权,实现量刑公正、均衡的重要保证。随着改革的进行,量刑的公开性及公正性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我国传统的证据法主要适用于定罪环节,在量刑环节目前没有建立一套专门的证据规则,对于定罪完成之后的量刑活动难以提供有效的支持,势必会影响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实际效果。在量刑程序中,量刑证据的收集、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决定着证据能否达到充分的程度,然而充足的量刑证据才是限制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的根本手段,是量刑公正的基础,是实现刑罚正义前提。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大背景下,量刑证据的相关问题是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急需完善的问题,量刑证据制度的改革也应当被提上议事日程。本文将社会公众对量刑过程及结果的不清楚、不理解的状况比喻为“重重迷蒙雾”,将实现刑罚正义比喻为“妍妍正义花”,试图从充足的量刑证据是拨开重重迷蒙雾的工具,方能实现刑罚正义看见妍妍正义花的角度进行论述,以期抛砖引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规范化 量刑证据 刑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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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益诉讼的困境与出路——以36例公益诉讼案件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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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清清 文勇 《经济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1期353-381,共29页
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公益诉讼目的的公益性、诉讼范围的广泛性和诉讼功能的预防性。但是通过分析对比中国法院网公布的公益诉讼案件记录,可以发现公益诉讼主体存在一定错位,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效果并不明显,且公益诉讼案件数量... 公益诉讼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公益诉讼目的的公益性、诉讼范围的广泛性和诉讼功能的预防性。但是通过分析对比中国法院网公布的公益诉讼案件记录,可以发现公益诉讼主体存在一定错位,公益诉讼维护公益的效果并不明显,且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当前我国的诉讼制度性障碍主要是公益诉讼当事人的范围狭窄、受案范围不明确、管辖法院难以确定、诉讼费用分担不合理、激励机制缺乏、举证责任过重以及判决适用规则不恰当。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公益诉讼启动程序,将适格当事人范围定位于检察机关、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益性团体和公民个人,进一步明确受案范围,建立起符合公益诉讼特点的管辖制度;创新公益诉讼配套制度,合理分配诉讼费用的承担、建立激励制度、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以降低公益诉讼原告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提高公益诉讼的热情;创新判决适用机制,对公益诉讼的既判力进行适度扩张,并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使公益诉讼裁判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益维护手段,提升公益诉讼的公益维护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 制度性障碍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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