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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始终做好四个坚持 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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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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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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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11年第7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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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矛盾化解是中央政法委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栾川县法院始终以“四个坚持”为重点,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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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矛盾
人民法院
党建工作
科学发展
政法委
栾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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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1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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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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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冀天福
陶占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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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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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20年第32期15-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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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裁判要旨】审判实践中,无事生非型的寻衅滋事并不多见,对该类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没有太大争议,对于借故生非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则存在较大争议。对行为人借故生非实施的行为,如果该行为明显不属于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明显超出解决纠纷的合理限度,尽管事出有因,也属于借故滋事,应认定为寻衅滋事。如果认为只有无事生非才属于寻衅滋事,将极大地限缩寻衅滋事罪的成立范围。对行为人所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在客观上是否达到情节恶劣,应结合行为人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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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破坏社会秩序
情节恶劣
主观故意
合理限度
解决纠纷
审判实践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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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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