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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加强贷款稽查监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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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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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楚雄州工商银行稽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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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金融》
1999年第2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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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贷款稽查不同于贷款检查。贷款检查是贷款行对借款人,上级银行对贷款行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它的重点是了解贷款的风险状况。而贷款稽查是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内部的稽核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贷款的合法性、合规性、政策性、风险性、程序及手续的完备性和有无以贷款谋私,贪污受贿行为等进行独立稽查,以防范贷款部门的不良行为而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我行开展的稽查方式,一般有现场稽查,非现场稽查和专项稽查三种方式。通过稽查,也可评价信贷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验证贷款帐表数据的真实性,及在报表上的分类和列示的恰当性,揭示问题的充分性。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应确定的信贷业务人员的特定权限,责任。信贷业务从申请到贷款收回的循环中,可分解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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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贷款风险管理
稽查
化解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法
借款人
合法性
防范
信贷业务
企业
信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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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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