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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预防原则在深海采矿活动中的运用及中国的应对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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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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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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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资源开发与市场》
CAS
CSSCI
2018年第8期1105-111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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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2016-2017年度指向性课题"深海采矿规章制定与我国海区油气资源开发问题研究"(编号:17GBQY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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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预防原则是保护深海海洋环境免遭深海活动破坏的重要措施。抽象的预防原则可从三个方面转化为实践:一是组织制度层面,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实施,即国际海底管理局;二是预防措施层面,包括最佳环境实践、适应性管理、环境战略管理计划等;三是程序层面,包括确定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制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判断标准、收集环境基线数据和监测数据的程序等。我国对深海采矿工作的应对之策是在国际层面主张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在国内层面,组织制度上明确深海采矿活动管理机关,预防性措施上增加多项环境保护制度,程序上加紧环境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资料汇编和文本起草工作,为深海采矿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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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深海开发
深海环境保护
预防原则
管理局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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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eep - sea mining
protection of marine environment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international seabed authority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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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F407.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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