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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融资租赁当事人破产法律关系之构造——以一种利益平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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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克平 曾佳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11,共11页
在融资租赁的界定上,我国现行法律与会计准则表现出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的差异,前者范围明显大于后者,忽视了实质融资租赁所具有的融资属性和不同于传统租赁的交易目的,由此导致实质上不同的交易在破产情形下均被按照一般动产租赁作同质... 在融资租赁的界定上,我国现行法律与会计准则表现出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的差异,前者范围明显大于后者,忽视了实质融资租赁所具有的融资属性和不同于传统租赁的交易目的,由此导致实质上不同的交易在破产情形下均被按照一般动产租赁作同质化处理,造成当事人间的利益失衡。融资租赁当事人破产时,对租赁物的处理,应对符合会计准则的融资租赁即实质性融资租赁作与形式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不同的规范设计,以适应实质融资租赁出租人、承租人的破产需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融资租赁 破产 利益平衡 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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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野下婚姻登记瑕疵的困境及其路径选择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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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克平 曾佳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47-58,共12页
婚姻登记瑕疵的效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力图通过行政诉讼判定婚姻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婚姻登记瑕疵案件时一并解决婚姻效力、行政机关无辜成为婚姻登记瑕疵案件的"陪绑者"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 婚姻登记瑕疵的效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法院力图通过行政诉讼判定婚姻效力、人民法院审理婚姻登记瑕疵案件时一并解决婚姻效力、行政机关无辜成为婚姻登记瑕疵案件的"陪绑者"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混淆了没有婚姻和登记存在瑕疵的婚姻、婚姻登记效力和婚姻效力、瑕疵婚姻登记与瑕疵婚姻三组概念。婚姻登记瑕疵涉及两方面法律关系——婚姻民事法律关系与婚姻登记行政法律关系,厘清婚姻登记瑕疵应当回归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本源,明确各自职能分工和管辖领域。婚姻登记瑕疵可以参照不动产更正登记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不是判决婚姻无效或者不成立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婚姻登记瑕疵 婚姻登记效力 婚姻效力 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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