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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配额作为碳排放权客体之证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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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红 陈敬林 《学习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99-110,共12页
因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不明晰、传统物权思维固化及法政策表达不准确等原因,大气环境容量被误认为是碳排放权的客体,而碳排放配额的独立法律地位因此被忽略。碳排放权不是代表排放资格的权利,而是以碳排放配额为客体的财产性权利。碳排放... 因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不明晰、传统物权思维固化及法政策表达不准确等原因,大气环境容量被误认为是碳排放权的客体,而碳排放配额的独立法律地位因此被忽略。碳排放权不是代表排放资格的权利,而是以碳排放配额为客体的财产性权利。碳排放配额制度是各项市场机制直接作用的对象,具有链接大气环境容量的实体价值,补足碳交易理论瑕疵的作用。碳排放配额具有无形性、双重经济价值来源和有限收益属性,区别于既有的权利客体类型,所以有必要将其设立为新的客体类型,这对维持碳交易市场中政府管理和市场自主调节之间的平衡具有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排放配额 财产权利 权利客体 碳排放权 大气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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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作为侵权法保护客体之法理重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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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野 《荆楚法学》 2022年第6期33-44,共12页
债权在侵权法保护客体中的地位,既是第三人侵害债权之侵权责任在规范层面展开的前置性问题,亦是检验德国侵权法范式及关联理论是否管用的试金石。债权具有双重面相,相对权与绝对权之分类并不构成债权不受侵权法保护的理由,将债权纳入侵... 债权在侵权法保护客体中的地位,既是第三人侵害债权之侵权责任在规范层面展开的前置性问题,亦是检验德国侵权法范式及关联理论是否管用的试金石。债权具有双重面相,相对权与绝对权之分类并不构成债权不受侵权法保护的理由,将债权纳入侵权法保护不会造成侵权法与合同法在保护范围上的混淆。德国民法的权益区分技术及其“三个小一般条款”模式存在显著缺陷,无法作为差别化保护债权的理据,在我国民法典语境下债权应与其他绝对权一样受到平等保护。“社会典型公开性”学说及法政策上的隐忧不足以成为阻碍债权受侵权法保护的理据,因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债权同样存在,对此可通过违法阻却事由、可预见性标准等法技术媒介来控制侵权责任的泛化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权 双重面相 侵权法 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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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中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标准——兼评《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7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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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绍坤 《荆楚法学》 2022年第6期45-56,共12页
因未完全贯彻信赖理论,《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中公司担保相对人善意判断之规定存在定义狭隘、情形类型化不足、善意判断依据单一等不足。基于信赖理论的展开,代表人权限应源自决议授权,而非身份附带,法定代表人外的其他主体亦可为代表人... 因未完全贯彻信赖理论,《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中公司担保相对人善意判断之规定存在定义狭隘、情形类型化不足、善意判断依据单一等不足。基于信赖理论的展开,代表人权限应源自决议授权,而非身份附带,法定代表人外的其他主体亦可为代表人,但不同身份所负载的可信赖程度不同,可以影响审查义务的强弱程度。相对人形式审查公司决议并无实益,其需对印章、代表人身份、管理性强制规范等进行相应核查,但核查范围应满足易获取性、明显外观瑕疵、信息归纳简易性等要求。此外,被披露的信息、交易习惯等事实单一或相互结合,能够达到推定代表人有代表权的程度,相对人基于此产生的信赖,仍为善意,但明知无公司决议的情形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越权担保 信赖原则 善意判定 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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