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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特留份制度的立法构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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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浩明 程俊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AS 2014年第4期17-25,共9页
我国修订《继承法》时应当建立特留份制度。关于特留份的性质,应当采纳继承权说,明确其为法定继承权的一种;特留份权利人的范围应当限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对于特留份的计算,应当采纳个别特留主义,以各个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 我国修订《继承法》时应当建立特留份制度。关于特留份的性质,应当采纳继承权说,明确其为法定继承权的一种;特留份权利人的范围应当限于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对于特留份的计算,应当采纳个别特留主义,以各个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时应得的应继份为基数,确定特留份的数额为应继份的一定比例;关于被继承人生前特种赠与能否成为特留份扣减权之标的,应分情况讨论:被继承人为生前特种赠与时没有明确表示不得算入应继财产时,特留份权利人可以因特留份受到侵害请求扣减,当被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算入应继财产时,应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留份 性质 计算 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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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法债权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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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珏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27-32,共6页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遭遇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各种形式的支付种类。笔者认为,这些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而明确的分类都属于国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公法债权。笔者尝试着把公法债权分为由法律设定、由权力设定、由合同设定三种,... 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遭遇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各种形式的支付种类。笔者认为,这些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而明确的分类都属于国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公法债权。笔者尝试着把公法债权分为由法律设定、由权力设定、由合同设定三种,对各类的公法债权作了初步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并着重以由法律设定的公法债权为例谈了公法债权在设定上的限制。同时,希望通过公法债权概念的提出,能对相关形式的公法债权作一个初步梳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法债权 私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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