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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疗损害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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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登海 李一涛 徐霖 《中国卫生法制》 2021年第5期48-52,共5页
探讨了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医疗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关问题。通过从历史渊源、法理、法律规定和调查研究与判例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结果:建议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修改为:“患者在诊疗活动... 探讨了医务人员有过错造成医疗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关问题。通过从历史渊源、法理、法律规定和调查研究与判例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结果:建议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修改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修改后有利于指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有利于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实施,方便医疗纠纷的快速处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 过错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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