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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记教学中培养学生人格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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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建军 《小学校长》 2006年第4期18-19,共2页
《语文课程标准》要求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提高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而作文教学作为语文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更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格素养,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大... 《语文课程标准》要求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提高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而作文教学作为语文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更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格素养,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大有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体学生 人格素养 日记教学 语文教学 小学 课程标准 语文素养 审美情趣 品德修养 作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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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三年级作文教学之我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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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秀娟 刘海平 《长三角.教育》 2012年第6期36-37,共2页
《语文课程标准》从"习作"的角度对中年级的习作明确提出: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 《语文课程标准》从"习作"的角度对中年级的习作明确提出: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由此可见"习作"既有别于低年级的"写话",也有别于"作文"。作文教学的目的,应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文字,创造性表述自己对世界的感受和认识,与他人进行交流的能力。而三年级的学生,由于积累不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作文教学 小学生 三年级 语文课程标准 积累 书面表达 语言文字 语言材料 自信心 写作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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