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检察机关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性
- 1
-
-
作者
王长剑
龚建华
-
机构
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检察院
-
出处
《法学天地》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31-32,共2页
-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可见,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我国立法对这项监督的范围、内容尚无具体规定。虽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实行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作了一些规定。
-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民事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活动
民事审判活动
必要性
集体利益
原告
提起诉讼
法律监督
集体财产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
题名群体诉讼中部分当事人上诉时判决的效力和执行
- 2
-
-
作者
宋长跃
-
机构
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检察院
-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6-6,共1页
-
文摘
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作出判决,一方部分当事人提出上诉时,其判决的效力及如何执行存在着分歧意见。(一)判决没有生效,不可以先执行。理由是:在群体(共同)诉讼中,一方部分当事人已提起上诉,引起了二审程序的开始,一审判决就没有生效。二审法院对其判决既可能维持,也可能撤销或改判。因此自然谈不上对一审判决的执行问题。
-
关键词
当事人
群体诉讼
一审判决
诉讼标的
法律效力
司法实践
合并审理
二审程序
人民法院
分歧意见
-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
题名闲谈“傍大款”
- 3
-
-
作者
王长剑
-
机构
江苏省江都县人民检察院
-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36-37,共2页
-
文摘
闲谈“傍大款”王长剑从字典中查到“傍”字释为接近、靠近。但按此解释,用代入法去理解“傍大款”一词.则成了“向有钱人套近乎”。“大款”者,钱多的主儿也。既然“傍大款”能成为一种生计,仅靠套近乎还不够,还得贴上去,套牢他。因此,“傍”字还应有其他注释。人...
-
关键词
傍大款
《聊斋志异》
“卖”
《红与黑》
县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
套近乎
职权范围
妙龄女郎
代入法
-
分类号
I267
[文学—中国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