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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复关”对江苏金融保险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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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乃宪
殷春华
奚尚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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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人民保险公司
江苏省财政厅中企处
江苏省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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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19-2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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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复关后对金融保险业的影响 1、两种市场开放的区别 我国现行银行保险业的开放与重返关贸总协定后的开放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前者是在双方互惠的情况下,允许其设立并在限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如目前外资银行的业务基本上被限定在“三资”企业内,只经营外币业务;而复关后,外资银行也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虽然有一个过渡阶段)。保险业亦如此,目前只限于外币寿险业务;复关后,将被允许经营的业务涉及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信用险等商业性险种,以及与保险有关的经营活动。由于目前对外资银行、保险公司限制很严,难以构成对国内银行保险业的竞争威胁。而复关是在多边规则这一准法律框架下的开放,并遵循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进行非岐视性的管理。外资银行、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将有很大的扩展,竞争性将加强,容易形成对我国银行保险业的威胁。 2、银行业将面临的挑战 对于长期处于封闭状态的中国金融界来说,外资银行的进入无疑是一个强大的冲击波,国内银行尚缺乏与外资银行相竞争、相抗衡的条件和实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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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业
金融业
关贸总协定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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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3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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