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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111条的理解适用及其引申——以李某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为例
被引量:
1
1
作者
马荣春
马卫东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25-29,共5页
由国家安全这一犯罪客体所决定,在适用刑法第111条时应将该条中的国家秘密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即应对该条中的国家秘密采用限缩解释。在适用刑法第111条所确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这一选择性...
由国家安全这一犯罪客体所决定,在适用刑法第111条时应将该条中的国家秘密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即应对该条中的国家秘密采用限缩解释。在适用刑法第111条所确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这一选择性罪名时,应避免分割评价和重叠评价。刑法解释应取形式和实质相结合的刑法解释,而非丢掉实质的极端的形式解释,即刑法解释应是合情合理合法解释,唯此方可达致刑事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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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第111条
国家秘密
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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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对刑法第111条的理解适用及其引申——以李某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为例
被引量:
1
1
作者
马荣春
马卫东
机构
扬州大学法学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25-29,共5页
文摘
由国家安全这一犯罪客体所决定,在适用刑法第111条时应将该条中的国家秘密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即应对该条中的国家秘密采用限缩解释。在适用刑法第111条所确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这一选择性罪名时,应避免分割评价和重叠评价。刑法解释应取形式和实质相结合的刑法解释,而非丢掉实质的极端的形式解释,即刑法解释应是合情合理合法解释,唯此方可达致刑事正义。
关键词
刑法第111条
国家秘密
国家安全
Keywords
article 111 of criminal law
state secret
state safety
分类号
D924.3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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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对刑法第111条的理解适用及其引申——以李某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为例
马荣春
马卫东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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