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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高校行政管理改革与公安学科建设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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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程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92-95,共4页
公安高校行政化办学严重影响了公安学科建设和公安学术发展。提升公安学科建设水平,迫切需要加快公安高校行政管理改革。应强化学科意识,用学科建设统领公安高校发展;强化学术权力,构建符合公安高校特点的学术治理体系;强化大学精神,培... 公安高校行政化办学严重影响了公安学科建设和公安学术发展。提升公安学科建设水平,迫切需要加快公安高校行政管理改革。应强化学科意识,用学科建设统领公安高校发展;强化学术权力,构建符合公安高校特点的学术治理体系;强化大学精神,培育民主宽松的大学文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安学科建设 行政管理 公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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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院校公文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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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卓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164-166,共3页
公安院校公文管理工作已成为公安院校党政领导知悉上级重要信息,下达和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院校输出和输入各种信息的总渠道。应充分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文管理工作的意义,切实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加强对公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 公安院校公文管理工作已成为公安院校党政领导知悉上级重要信息,下达和布置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院校输出和输入各种信息的总渠道。应充分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文管理工作的意义,切实发挥以文辅政的作用,加强对公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公文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各项公文处理规定,完善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公文写作能力,把公安院校公文管理工作做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安院校 公文管理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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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部门良性互动的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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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雪峰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167-171,共5页
"三基工程"以来,基层公安部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有亟待解决的诸多难题。公安院校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主动帮助基层公安部门排忧解难的同时,也可以总结、提炼基层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教学、科研工作的水平,从而... "三基工程"以来,基层公安部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有亟待解决的诸多难题。公安院校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主动帮助基层公安部门排忧解难的同时,也可以总结、提炼基层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提高教学、科研工作的水平,从而推动公安院校自身的发展建设。加强彼此间的交流合作,公安院校可以及时了解掌握公安实战的具体状态,基层公安部门可以及时获取公安院校的理论成果,双方互利共赢,形成良性互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安院校 基层公安部门 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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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估视阈下公安院校教学档案信息化管理探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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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卓蓉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99-102,共4页
教学档案能直观反映院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影响对本科院校进行教学评估的结果。公安院校教学档案管理存在缺乏规范化档案管理标准、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档案开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应设置以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的归档目录,建立大... 教学档案能直观反映院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影响对本科院校进行教学评估的结果。公安院校教学档案管理存在缺乏规范化档案管理标准、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档案开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应设置以教学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的归档目录,建立大数据档案库,加强档案开发利用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学评估 公安院校 教学档案 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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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告知义务制度的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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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建云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60-66,共7页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 告知义务是保险理论界和实务界一个容易引起争议的问题。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负告知义务毫无疑义;在被保险人是投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理应列为告知义务人。对保险人解除权行使的后果,《保险法》的规定不够完善。保险人解除合同后,未收到保险费的,投保人仍须给付;保险人的合同义务并非始于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应当增设被保险人为告知义务的法定主体,扩大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限,增加告知义务免除的事由,进一步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法 保险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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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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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菲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150-154,共5页
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顺应了和谐理念下社会治理的新要求,顺应了平安江苏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是对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合作主义理论、理想类型理论的实... 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顺应了和谐理念下社会治理的新要求,顺应了平安江苏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要求,顺应了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是对和谐社会建设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合作主义理论、理想类型理论的实践创新和运用。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要坚持重在治理、强基固本、增进合作、落实长效、典型示范的指导原则。推进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的考核评估标准包括组织网络健全、基础防范扎实、管控措施严密、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安江苏建设 平安和谐示范区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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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网融合”社会治理模式的衍生逻辑与优化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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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燕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27-33,共7页
近年来,江苏公安顺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主动将社区警务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推动“警格+网格”双网融合共建共治,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工作助力明... 近年来,江苏公安顺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主动将社区警务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推动“警格+网格”双网融合共建共治,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工作助力明显,打造出“南京样板”“平安前哨”等众多典型经验。同时,“警网融合”也面临着认识冷热不均、责权模糊泛化,风险虚实交织、压力堆积难释,融合层次浅、数据门槛多,队伍基础弱、创新服务少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治理典范,“警网融合”需要紧扣党建统领制高点、服务民生交汇点、平安建设着力点、智慧安防突破点和人才建设支撑点,从制度机制、服务能力、专业特色、智慧赋能以及队伍管理等方面,继续补短强基、拓展思路、优化升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警网融合” 社会治理 联动共治 衍生逻辑 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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