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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药物应该有更确切的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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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仕初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 CAS 1987年第5期215-215,共1页
很多教科书给药物下这样的定义:“药物是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物质。”这种解释虽然指出了药物的用途.但还没有完全表达出药物作用的本质。如避孕药,对人的疾病并没有治疗作用,也不是预防某种疾病。但它却导致了人的生理机能的改变。... 很多教科书给药物下这样的定义:“药物是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物质。”这种解释虽然指出了药物的用途.但还没有完全表达出药物作用的本质。如避孕药,对人的疾病并没有治疗作用,也不是预防某种疾病。但它却导致了人的生理机能的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章第五十七条指出:药品系“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这里的药品就是药物,这个含义从本质上指出了药物的作用,即不仅仅用于“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还在于“有目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其次,药物还须“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否则,也不能列入药物的范畴。这些药物,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药物 适应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质 含义 《药品管理法》 生理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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