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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单纯军事犯罪概念之提倡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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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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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沈阳军区军事法院第一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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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61-6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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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军事犯罪概念是军事刑法的核心内容,当前主流观点采用广义军事犯罪概念,认为其包括危害国防利益罪与军人违反职责罪,有与普通犯罪混同之虞,使军事刑法丧失了作为军事法和特别刑法的价值。为促进军事刑法立法与司法的科学发展,有必要提倡单纯军事犯罪概念,将军事犯罪界定为军事人员违反军事义务,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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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军事犯罪
单纯军事犯罪
广义军事犯罪
军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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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266
[政治法律—军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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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军事犯罪确立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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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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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沈阳军区军事法院第一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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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39-4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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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军事犯罪与普通犯罪相区别,源于二者有着不同的社会基础,分别产生于军事领域和平民社会。只有认清军事犯罪与众不同的社会基础,才能科学确立军事犯罪,在刑事法治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满足军事需要与保障军人自由的平衡。军事犯罪的社会基础主要是对军队战斗力的危害、对军事义务的违反和对武德的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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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军事犯罪
普通犯罪
社会基础
军事领域
平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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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266
[政治法律—军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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