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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粮食风险基金使用办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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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守江 《中国财经信息资料》 2001年第15期41-42,共2页
现有粮食风险基金的拨付是分为三项基金进行拨补,即超储费用补贴、超储利息补贴、超储粮销售补贴。其中费用补贴年每吨为40元,利息补贴年每吨76元,销售补贴每吨(不分时间)30元,三项补贴合计约每吨为146元。从三项补贴资金的结构... 现有粮食风险基金的拨付是分为三项基金进行拨补,即超储费用补贴、超储利息补贴、超储粮销售补贴。其中费用补贴年每吨为40元,利息补贴年每吨76元,销售补贴每吨(不分时间)30元,三项补贴合计约每吨为146元。从三项补贴资金的结构看,超储费用补贴和利息补贴都是根据期未库存数量和金额计算所得的,故此这两项可合并称为储存补贴(即库存补贴),相应库存补贴年每吨为116元,销售补贴为每吨30元。根据这一情况,按时间算账,库存补贴平均每月每吨为9.667元,销售补贴为每吨30元。从表面看按时间算账快销比多存所得到的补贴又快又多,但实际情况则是销售的多少受着期初库存数和当期购入数量数量多少的限制,而当期购入量又受当地粮源数量的限制,这样即使企业企业再能销也不能超过期初库存加当期购入总数,并且早销售虽然可提前收回销售补贴,但却会相应减少一大部分库存补贴,如果应该早销的粮食变成晚销的话,那么不仅没以减少销售补贴,反而会相应多得一定的库存补贴,损失的只不过是因晚收回销货款而少得的利息部分,实际上通过算账多得的库存补贴要比少得的销货款利息要多得多,这样一来,粮食企业通过算账,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再积极销售,而是消极怠存,坐吃补贴。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确有企业存在这种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粮食风险基金 基金使用 超储粮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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