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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精准分类处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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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牧原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4期58-61,共4页
处理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立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同时结合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具体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地位作用等精准认定其犯罪性质及情节,努力分清罪责,实现罚... 处理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应立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最有利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同时结合各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具体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地位作用等精准认定其犯罪性质及情节,努力分清罪责,实现罚当其罪,以依法分类惩治实现教育改造的最佳效果。对于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大、犯罪危害大的涉罪未成年人,应准确认定其严重犯罪行为,应当严惩的予以严惩,充分发挥刑罚的改造教育功能,通过惩治达到改造的效果。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涉罪未成年人,应考虑其犯罪心理、犯罪情节,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应当从宽的依法从宽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寻衅滋事罪 抢劫罪 精准分类处理 宽严相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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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抗诉案件的难点与应对——以张某猥亵儿童案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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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智慧 晋月霞 李翠敏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20期25-28,共4页
准确把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标准,被告人虽不供认犯罪事实,但案发过程自然,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对于细节的描述符合正常认知、表达能力,结合生活经验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能够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行为人... 准确把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标准,被告人虽不供认犯罪事实,但案发过程自然,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对于细节的描述符合正常认知、表达能力,结合生活经验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能够形成完整证明体系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行为人在教室、集体宿舍等场所实施猥亵行为,只要当时有多人在场,即使在场人员未实际看到,也应当认定犯罪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要发挥检察机关审判监督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再审抗诉 猥亵儿童罪 性侵害未成年人证据审查标准 公共场所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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