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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兽药管理条例》解读之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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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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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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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牧业》
2011年第24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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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兽药管理条例》(下面简称《条例》),1987年5月21日由国务院发布,分别于2001年和2004年经过两次大的修改。现行《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充分吸收了兽药管理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广泛借鉴了国际上兽药管理的通行做法和我国人用药品成功的管理经验,体现了《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本质要求,对加强兽药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动物产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单守林调研员近期对《条例》中的兽药行政许可事项、兽药禁止事项和兽药管理制度分别进行了归纳分析,为便于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相对人理解执行,我刊现对这些内容分期刊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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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兽药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法》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条例》
解读
兽药监督管理
动物产品安全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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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859
[农业科学—临床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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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兽药管理条例》解读之一: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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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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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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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牧业》
2012年第1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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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四、兽药批准证明文件(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办法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批准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具体产品时核发的该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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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兽药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产品批准文号
解读
企业生产
兽药生产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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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859
[农业科学—临床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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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兽药管理条例》解读之二:关于禁止事项的规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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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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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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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牧业》
2012年第2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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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禁止生产假、劣兽药这是《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兽药:①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②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国家标准不符合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假兽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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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兽药管理条例》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解读
《条例》
国家标准
假兽药
劣兽药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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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859
[农业科学—临床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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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兽药管理条例》解读之三:关于兽药管理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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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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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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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牧业》
2012年第3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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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新兽药管理制度
1、新兽药安全性评价制度
《条例》第七条规定: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一个新的化合物能够作为新兽药用于动物之前,必须保证该化合物对动物、对使用者和生产都是安全的,对环境没有污染,用于食品动物的还必须保证对动物性食品不构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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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兽药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
安全性评价
动物性食品
解读
评价制度
食品动物
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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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S859
[农业科学—临床兽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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