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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实体与程序并重理念下的民事判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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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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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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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24期40-4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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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民法院随意公告送达不仅无法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还有可能影响判决结果,进而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鉴定标准的适用不同,鉴定意见也会不同,法院据此计算的赔偿数额也不同,鉴定标准采纳错误,将会对当事人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为此,在民事检察工作中,检察机关对法院判决的审查监督,不应仅仅注重实体审查,对程序问题进行审查也应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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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再审检察建议
公告送达
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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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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