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民事检察和解的适用
1
作者 陈科 李静 夏忠杰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7期47-49,共3页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作为引导者参与民事纠纷化解的重要职能,其内核为公权力参与私权的调整和处分。检察机关要履行好引导者与监督者职责,既要做到合理适度参与又不过多干预,既要能定分止争更要注重私权保护。在实践过程中,适用程序... 民事检察和解是检察机关作为引导者参与民事纠纷化解的重要职能,其内核为公权力参与私权的调整和处分。检察机关要履行好引导者与监督者职责,既要做到合理适度参与又不过多干预,既要能定分止争更要注重私权保护。在实践过程中,适用程序设置不完善、法律效力不明确、救济路径不畅通等问题阻碍民事检察和解制度的良性发展,可以从启动程序、案件适用范围、效力要素、救济途径及衔接机制等方面探索切实可行的适用规范予以纾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检察和解 引导者 私权保护 实践适用
原文传递
未尽职责清除障碍物影响行洪安全的责任判定
2
作者 卢佳佳 路林伟 夏忠杰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2期151-153,共3页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我国洪涝灾害频发,党中央多次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行洪安全已成为各地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利用检察技术手段,排查县域内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问题线索,以提...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我国洪涝灾害频发,党中央多次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行洪安全已成为各地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利用检察技术手段,排查县域内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问题线索,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河务部门全面履行职责,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行洪安全 服务大局 河南省内黄县 社会公共利益 河道行洪 洪涝灾害 生命财产安全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