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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支付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1
作者
万若强
《纳税》
2016年第1期19-19,共1页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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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费用
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权责发生制
主管部门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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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跨年度支付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1
作者
万若强
机构
河南省开封市瑞雪化妆品有限公司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1期19-19,共1页
文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费用
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权责发生制
主管部门
收入
分类号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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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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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跨年度支付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万若强
《纳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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