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窝藏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否构成窝藏罪
- 1
-
-
作者
孙灿芳
-
机构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8期78-78,共1页
-
文摘
[案情]秦某将党某砍死后,将杀死党某的情况告诉了妹妹、弟弟和丈夫闫某。闫某将秦某的身份证拿来交给秦某,供秦某外出使用,秦某妹妹向秦某提供1000现金,并将秦某的衣服换掉帮助秦某坐车逃跑。秦某弟弟将秦某换下的血衣带走烧掉,毁灭犯罪证据。经鉴定:秦某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病理动机作案,无刑事责任能力。本案争议焦点,秦某丈夫闫某、妹妹及弟弟三人是否构成窝藏罪。[速解]本文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窝藏罪。第一种意见认为闫某等三人的行为不构成窝藏罪。
-
关键词
无刑事责任能力
窝藏罪
精神分裂症
犯罪证据
行为构成
人的行为
身份证
行为人
-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但致人轻伤应如何定性
- 2
-
-
作者
周清水
李中华
-
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期77-77,共1页
-
文摘
[案例]王某、李某预谋准备杀人劫财。当日11时30分许.王某、李某来到某村口蹲守等待目标。被害人张某骑自行车正好经过此地,两人拦住张某,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具对张某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乱扎乱捅。张某边躲边大喊“救命”。这时正好孙某驾车经过此地,见状就吆喝一声:“你们干什么,警察来抓你们了。”王某、李某害怕逃跑。后被巡逻的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张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并且身上带有350元现金。
-
关键词
故意杀人
轻伤
预谋
财物
公安机关
张某
自行车
被害人
-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