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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垃圾处理场变身生态景观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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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师艳娇(口述)
王瑞(整理)
张胜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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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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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方圆》
2024年第2期66-6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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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垃圾处理是解决生态难题的抓手,为群众打造良好环境的途径,这本应是拍手称好的民生工程,如今却搞得群众怨声载道,检察院决定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调查。“以前只是听别人说检察院会管生态环境,我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你们反映反映,没想到你们还真帮着把这个垃圾处理场给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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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益诉讼
立案调查
检察院
生态环境
民生工程
垃圾处理
生态景观
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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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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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检察建议制度运行的基本要求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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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重阳
雷蜜
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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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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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1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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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增加规定了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方式。民事检察建议制度的落实与完善是民事检察监督实践的迫切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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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检察建议
制度运行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民事检察监督
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
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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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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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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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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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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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第9期21-2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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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党的十九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方向,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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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时代
从严治党
党的建设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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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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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破解“同体监督”难探索网上异地交叉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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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铁梅
莫孙华
刘颖魁
董延伟
张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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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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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21期3-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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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件质量评查是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管的有效手段,也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郑州市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价值追求,针对同体监督“不敢评、不能评、不愿评”难题,在强机制破旧疾增质效上开展深入探索,通过设置多层次评查标准、多维度组织制度、可追溯评查流程、可评价人才体系、问题多元化处理,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在司法实践中的优化和升级路径,为全国检察机关提升内部监督质效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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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案件质量
异地交叉评查
高质效办案
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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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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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提单的物权效力谈无单提货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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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军
赵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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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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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22期87-9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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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明确提单的法律性质是审理无单放货纠纷的重要前提。凭正本提单提取货物而不问提单持有人是否其上记载货物的所有人,是国际贸易和运输中的惯常做法,但是仅凭借此种惯例,尚不能完全解释为何承运人签发两套提单之时,未提货的提单持有人不能主张提货人侵权的原因。而在这一问题上,提单的物权效力和民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应被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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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正本提单
物权效力
提单持有人
承运人
善意取得制度
货物交付
货物所有权
侵权责任
被告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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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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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成年人犯罪刑罚目的的反思与非刑罚处置思考
被引量: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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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学政
郭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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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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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19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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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形式看.未成年人犯罪都成’逐步上升态势.刑罚制订目的的合理性及有效f性正在经受严峻考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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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非刑罚处置
刑罚目的
刑事法律制度
尴尬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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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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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法定刑配置之完善
被引量: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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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文西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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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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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2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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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醉酒驾驶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热点.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以前,醉酒驾驶是否应该人刑是讨论的重点话题,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正式实施,如何正确适用刑法关于醉酒型危险驾驶之规定成为焦点。而对于醉酒驾驶法定刑配置的规定是否适当以及立法规定对司法实务会产生何种影响鲜有论及,对于在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法律条文时遇到的问题,也未进行过深入探讨。本文拟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犯罪的法定刑配置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自己完善醉酒驾驶型犯罪法定刑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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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定刑配置
驾驶
醉酒
犯罪
危险
刑法修正案
适用刑法
司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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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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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聋哑犯罪人刑事诉讼权利的保障
被引量: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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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超
程国有
郭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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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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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3期73-7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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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聋哑人生活在无声的世界里,主要靠手势和身体语言与外界进行交流,沟通手段单一而缺乏规范。尤其当聋哑人因犯罪而参与到刑事诉讼过程中时,往往因交流障碍而导致其诉讼权利难以落实到位、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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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诉讼权利
聋哑人
犯罪人
保障
交流障碍
身体语言
沟通手段
诉讼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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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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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现实缺陷及完善思考
被引量: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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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登宽
张永超
贾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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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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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15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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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项在一次程序中同时追究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程序法制度.这项制度对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弥补刑事被害人因不法侵害所遭受的损失,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两种诉讼在本质功能上的差异,追求价值上的不同,加之现行立法内容粗疏和原则,导致诸多理论冲突和实践难题.随着诉讼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和诉讼实践的发展,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制度设计上并没有随之进步,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仍然继续忽略该制度,其弊端日益显现,有必要从诉讼法理论的高度对该制度进行检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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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案件
赔偿请求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法官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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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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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未约定经济补偿金且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的条款效力
被引量: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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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军胜
雷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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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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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3年第22期91-9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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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要点提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的,应一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案号一审:(2012)二七民一初字第1211号二审:(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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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客户名单
李书
商业秘密侵权
强制性规定
一审判决
保密事项
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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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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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三措并举提升规范化司法水平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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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胜利
王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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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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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13期77-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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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提高队伍素质、业务素质、提升检察形象的重要抓手,工作中坚持内部评查有针对、统计分析很深入、业务考评广宽泛三项举措.有效地提升了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的规范化司法水平.促进了新密检察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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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水平
人民检察院
业务素质
检察形象
统计分析
科学有序
检察工作
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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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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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修车时将车主物品拿走卖掉如何定性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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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学政
赵占涛
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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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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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4期49-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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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基本案情赵某,1985年10月生,甲修车场修理工。2012年3月30日下午,刘某将车开到甲修车场修车,修车时将车钥匙交给了修车场负责人张某后便离开.自己的苹果手机留在汽车后备箱中。赵某从张某手中拿到钥匙去修车,在修理后备箱时发现了手机,就将其拿走并于第二天卖掉。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4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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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修车
物品
车主
后备箱
手机
负责人
人民币
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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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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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诈称携带炸药要求解决房产买卖纠纷如何定性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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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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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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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2期59-6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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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基本案情刘某购房事宜与甲建设公司发生纠纷.遂起意实施恐吓、报复。2012年8月13日上午.刘某事先觅得石块,用透明胶带、电线等物缠绕后放于黑色皮包内伪装成炸弹,当日15时30分许。刘某携带上述物品至在某商务楼办公的甲建设公司.进入该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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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屋买卖纠纷
房产
求解
炸药
建设公司
总经理助理
透明胶带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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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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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醉酒驾驶”犯罪归类及认定问题辨析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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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莉
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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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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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2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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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醉驾入刑存在的悖论关于醉驾入刑立法原因,理论界或司法实务界进行了深刻的探讨,综合这些讨论可归结为以下两种观点:1、醉驾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且成高发态势,最大程度规避交通风险成为社会经济现代化的重要课题;2、社会公众强烈呼吁加大对醉驾的惩处力度,凤凰网曾就增设危险驾驶罪问题对16341人进行在线调查,结果显示92.1%持支持态度3、在国际上有成熟的立法例可供借鉴,如韩国于2009年修订的《道路交通法》第44条,新增醉酒驾驶车辆罪和拒绝酒精检测罪两项罪名,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西欧的英国、德国、芬兰等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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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驾驶
认定问题
醉酒
《道路交通法》
社会经济现代化
社会危险性
归类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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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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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醉酒驾驶犯罪调研报告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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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颖华
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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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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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2期3-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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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导语: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危险驾驶犯罪,根据该罪之规定,醉驾被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刑法修正实施已一年有余,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案件,也引发了不同的问题。如1、张桌醉酒驾驶案,2011年7月8日中午,张桌驾驶红旗轿车和李某驾驶的丰田轿车相撞,双方车辆轻微损伤,在交警处理这一事故过程中,张某主动向交警交代了自己中午饮酒的事实,经酒精检测张某已构成醉驾,张某是否构成自首产生不同认识;2、刘某醉酒驾驶案,2011年10月2日晚,张某酒后驾驶本田轿车被交警设岗查获,经吹气检车,刘某血液酒精浓度为82mg/100ml,在往交警队队接受处理途中,刘某大量饮水后,声称对交警的初次检测有异议,要求重新吹气检测,经二次检测,刘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下降为79mg/100ml,对刘某应否定罪处罚产生异议;3、赵某醉酒驾驶案,2012年7月5日晚,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王某供述当晚其和刘某、黄某、朱某各饮有六两白酒,酒后王某和赵某各自驾车离开,黄某、朱某的证言也证实赵某酒后驾车离开,第二天交警将赵某传唤到案,对赵桌能否定罪处罚产生争论。诸如此类。还有一些其它问题困扰着实务部门,针对这些问题,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和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专门进行了探讨研究,本刊特辟专题刊登。以期有助于醉酒驾驶犯罪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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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酒后驾驶
醉酒
犯罪
血液酒精浓度
刑法修正案
人民检察院
调研
红旗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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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7
[政治法律—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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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危险驾驶罪立法之反思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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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娜
朱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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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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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2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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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对本罪客观行为范围的反思刑法将本罪的客观行为限定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和醉酒驾驶行为。两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但危险驾驶行为并非仅限于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行为应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驾驶规定,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它具体应包括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明知自己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过度疲劳驾驶、超载驾驶等。但是行政法规意义上的危险驾驶行为应当有别于刑法所评价的危险驾驶行为,也即只有那些危险性很大,依照行政处罚已经不能防止其社会危害性的危险驾驶行为才应是刑法视野中的危险驾驶行为,否则会导致刑罚的滥用,有违刑法谦抑性和刑法经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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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驾驶行为
危险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
反思
刑法谦抑性
客观行为
立法
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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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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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危险驾驶犯罪诸问题探讨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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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岳永杰
周彧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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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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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2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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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醉驾入刑”是否满足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刑法的谦抑性,是指立法者应当力求少用甚至不用刑罚手段,而是用其他刑罚替代性措施来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犯罪。醉驾的多发高发是目前社会中的一些不良文化所造成的弊病,有着根深蒂固的社会基础,一时间是难以根除的,对此.完全依赖施加严酷的刑罚并非最好的彻底的解决方式,而应当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探索寻找说服力更强、推广性更强的解决办法与救治良策,对严刑峻法的一味迷信.特别是一味迷信在防范未然之罪与矫正已然之罪中,大力推崇倡导重刑的观点是万万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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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打击犯罪
驾驶
危险
刑罚手段
社会基础
不良文化
严刑峻法
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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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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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私自开走被暂扣车辆应以盗窃罪论处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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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胜利
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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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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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主人》
2015年第8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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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躲避处罚,用备用钥匙从行政执法机关"开"走自己被暂扣的车辆属不属于盗窃呢?案情:被告人汤某,驾驶一辆五菱荣光面包汽车在市场销售假冒的"金牛"牌PPR塑料管件时,被当地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因其涉嫌销售假冒产品且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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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执法
假冒产品
行政强制措施
保安人员
一般违法行为
公私财产
保管期
赔偿责任
提起公诉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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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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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农村建房别请“土师傅”包办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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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胜利
张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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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
河南省新密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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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主人》
2016年第6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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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例】村民武某将自己的三层住宅包给没有建筑资质的村民李某建设。随后,李某又购买了村民王某自制的楼板(王某既无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房屋主体建成后,武某再次雇用没有建筑资质的村民樊某等人对墙体进行粉刷。樊某在三楼粉刷时,楼板突然断裂导致樊某掉落摔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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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屋主体
生产许可证
检验合格证
营业执照
农村建房
七级伤残
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
协商一致
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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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29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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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秘方治病虽有效 私自制售也违法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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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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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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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时代主人》
2015年第6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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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例:魏超峰是一名乡村医生,中专毕业后取得了乡村医生的执业资格,后又得到岳父传下来的秘方。之后,自己开办了一家诊所,并根据秘方制造胶囊,专治各类关节痛。从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共配置了3000粒,其中500余粒销售给了患者。2014年6月24日,经当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土郎中"魏超峰被法院依法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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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乡村医生
提起公诉
关节痛
生产许可证
程序性规定
制剂许可证
检察机关
行为犯
司法实践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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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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